2007年10月30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国税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上城:开展预防渎职犯罪警示教育
曹杭丽 樊伟成

  日前,杭州市上城区国税局开设“预防渎职犯罪”警示教育讲坛,邀请区检察院一线办案人员以案例说法的形式,深入浅出地为全局干部讲解预防渎职犯罪的相关知识,提醒全局干部职工要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,洁身自爱,严于律已,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,树立国税干部的良好形象。据了解,该局与区检察院建立税检联席会议制度以来,以廉政预警机制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为重点,加强对干部家庭基本情况、重大事项、学驾购车、家属经商、年度收入、执行廉政制度等情况的掌握和监督;定期组织参观监狱、电教学习、讨论演讲等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;坚持企业回访制度,每月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抽查,及时了解税管员在办理涉税事项过程中工作效率、规范执法和廉洁从政情况,及时掌握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做到早发现、早提醒、早纠正;坚持礼品、礼卡、礼金上缴登记制度等,形成了一个教育与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体系。          (曹杭丽 樊伟成)